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在全国范围内,凡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,从事燃气汽车、发动机、零部件及相关配套产品生产的企业及本行业有关科研设计单位、大专院校、相关公司、地方有关社会团体等,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,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表,由分会秘书处审核,经总会审批后,即可成为本协会的单位会员,同时颁发协会会员证书。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在本团体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(一)填写“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入会申请表”;
(二)专业分会秘书处初审;
(三)专业分会秘书处报总会审批通过后,颁发协会会员证书;
(四)单位会员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人,代表单位参加分会的行业活动。并指派一名联络员与协会联系。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(按总会缴费规定);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